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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0节(2 / 2)


  恶魔全部的种类难为人类所知,难说是否存在会庇佑疑犯的种类,或其根本目的不一定是毫无保留地帮助疑犯,但是让疑犯一直瞒天过海而达到某种目的。

  “不管恶魔站在哪一边,你总不会连挑战他的勇气都没有了吧?如果他真能为所欲为,纽约早就成了他的天下,比如让魔界小弟占领世界什么的,电影里似乎喜欢这样的情节。”

  行壹不认为恶魔无所不能。每个地方都有自己的法则,有道是强龙难压地头蛇,恶魔来到地面的人间世界就也要被这里的道约束着,只能在极小的范围内活动。

  如果恶魔超出了这个约束会怎么样?华国历代的妖怪前辈为其作出了示范,经历天打五雷轰之后,渡劫成功地离开了这个世界去更高的世界继续修行了,渡劫失败地惨兮兮只留下一具仅为市井传闻增添灵异色彩的尸体。换作恶魔的话,它熬过了道的制裁可能被遣送回去原来的世界,没有熬过的话就是为美国的ufo传说留下了所谓新的实证。

  爱德华摆了摆手,不要和他提什么电影情节,如果是电影的主人公大多是运气好到爆,总会无所不能才对,难道要他承认自己就只有配角命?

  “不谈运气的问题了。因为我对这一段路的监控发现,这家书店也就被划到了可疑范围内。现在,我的同事们也参与到全力检查监控露营中。给,这是夹着那十一张人皮的线装本,仪器没有检测出什么问题,就是在几处发现过水渍的残留,但都是普通的净水而已。”

  当然不一样!

  行壹见到这本线装本就觉得奇了,这确实是一本空空如也的本子,但却泛着一丝微弱的柔光。光亮很弱,藏在包里就发现不了。而这种光会在某一类物件上出现——俗称开光类物件,一定要用肉眼分辨的颜色去描述的话,它是浅金色与奶白色的混合体。

  “水乃万物之源,不管是哪一种文明的传说与信仰,其中都有涉及到水的那一部分。我做一个大胆的猜测,这本书曾接触过圣水,就是神父会用的那种圣水,而恰好是遇到了有些功效的。两种推测,一种是有本事的神父为水加持过,另一种是这水的来源特别经过稀释功效减弱了很多。”

  这个操作玩的溜了。用圣水的洁来化去人皮的晦,该是做好的双重准备,看来对方未必毫无顾忌。因为如果真的信仰了恶魔,那么又何必在用上圣水的手段。虽然无法证实神与魔两者之间是否真的水火不容,但人做了墙头草想要两边倒,骑墙派一个不小心容易死得快。

  “虽然这算不上太过有鲜明指向性的证据,但起码知道了一点嫌犯算不是完全信仰恶魔。还有其他线索吗?人皮与失踪人口的核实结果呢?”

  行壹一问就看到爱德华脸色不太好,“怎么会毫无所获?家属去警局报案之后,不用采集他们的dna,以便日后做亲属关系的配对吗?”

  dna技术为在案件侦破上可谓有跨时代的意义。

  行壹在了解到这门新科技之后,她难免有了好奇也不知妖魔怪的dna是什么样子,其中三缺一少了鬼,那是因为只有鬼是没有实体的。难在这个案子里高科技失灵了吗?

  “之前,我说了fbi可能会接受此案,但眼下看来要往后推了。什么地方都讲究破案率,这个案子的线索仅有一只黑包、一本线装本、十一张人皮。把已知的线索查了,查完了还是不太有头绪,那么也就意味着会成为一桩悬案。每年全美的悬案多了去了,就像是失踪的人口。纽约每一天都有人死亡,每一天也都有人莫名其妙地失踪了。”

  爱德华掏出了薄荷糖往嘴里塞了好几颗才压住了火气,“你说的家属朋友来报案,那是一般普通人会做的事情。失踪人口库里面完全没有这十一个的资料,推测是一种可能,他们都来自于地下。在地下生活的那些人早就从正常的美国社会除名了。从某种意义上来说,没有身份的人不是美国公民,也不是来美国生活的外国友人。他们的死活不计入官方统计数据,动用纳税人的钱耗费大量的警力去查是一件不值得做得的事情。这就是现实,有些无奈不是吗?”

  十一张人皮的检测数据出来了,黄白黑三色人种皆有涉及,男女比例为五比六,年龄分布在二十至五十岁不等。他们没有一个在官方系统库档案中出现过。

  “唯一的线索是这个被还原的纹身。”爱德华拿出了一张照片。”嫌犯是剥去受害者整个头部的皮,也包括了脑部与颈后。纹身在颈部是蝴蝶图样。人皮上的刺青被洗掉了,技术人员大概还原出了它的样子。我们与已知的纹身图样库对比过了,没有找到同样位置的匹配对象。”

  这也就是说被害人没有案底,否则在美国被抓了之后,肯定会将纹身记号什么的都登入电脑系统。

  行壹看到照片却愣一下,原身见过这个纹身,也是通过一张照片。是林菲无意间给原身看过的照片,因为这个刺青很特别——蝴蝶翅膀上的花纹就像是两只大眼睛,那是一条蟒蛇的眼睛在瞪着你。

  第22章

  这种翅膀上仿佛长着两只蟒蛇眼睛的蝴蝶,它其实是一种蛾子,学名为枯球箩纹蛾,展翅时能有一只成年人的手掌那么大,主要分布在华国的云闽、台湾等地。

  以上都是行壹临时在网上查到的资料。再说林菲给原身看的那张照片,那是在林菲其暑假同学聚会拍的。

  当时,林菲看到了初中同桌的刺青很特别就拍了照片,本来也有去刺一个想法,更想要劝说原身一起去。

  不过原身对此完全不敢兴趣,她也找不到林菲说的一定要将什么留下来的渴求,此事后来就不了了之了。至于林菲后来没有去纹,是怎么打消了她的念头就不得而知了。

  行壹将这些告之了爱德华,“也许只是一个巧合,枯球箩纹蛾也不是华国独有的物种,印度也有这种蛾子。”

  “但是它不是美国的常见生物,不是吗?再说两者纹身在同一个位置,死者与她都是黄皮肤的年轻女性,未免也太过巧合了。”

  爱德华细看了手机屏幕上百科中枯球箩纹蛾的图片,纹身上的图案与它相比,那对犹如蟒蛇眼睛的地方被夸张地放大了很多。“既然你对那位纹身者的情况并不了解,时间那么早,还没有过早上十点。我就走去找林菲女士,询问她一些相关问题。”

  爱德华都没说让行壹先去打听一下。他也不是第一次听闻林菲的名字了,最初菲利克斯老宅闹鬼的案子里,珍妮弗将前因后果说得很清楚,行壹是代替林菲去拍鬼片。经过闹鬼那一出,两人之间的关系很有可能受到了影响。

  时间不等人,爱德华不想浪费时间。

  “希望你能查到那位的名字、籍贯、具体的出生时间。”

  行壹也不觉得这是巧合,而林菲可能对她的同桌知之不详,但爱德华能够调出对方的档案。“有了这些,我能试着问一问她在哪里。”

  招魂一事,难易程度是要因人而异,此中的‘人’既是指作法的人,也是指死去的人。亡魂是尚在人间徘徊,还是已经进入了幽冥世界,或是因为某种原因困于一处,各种不同的情况下都会有不同的反应。

  必须得知死者的生辰八字才可施法召回,如能够贴身之物则更好。

  不论是否能召唤到亡魂起码能得知它究竟是出处于哪一种状态。除去之前提到的三种外,还有两种——跳出了轮回得道了或是彻底地魂飞魄散了。

  “我希望她能主动描述一下凶手就更好了。”爱德华再问了一句林菲的手机号码就立即离开了。

  行壹也走向了教学楼,等她上完这一节课应该会有一些进展。

  不过,她隐隐有些担忧如果嫌犯真的启用了咒语,将这些灵魂献祭给了恶魔,招魂的结果就会是她最不愿意看到的魂飞魄散了。

  对于大多活在人间没有见过鬼魂的人类来说,幽冥世界是遥不可及的地方。人们能够随心选择相信它是存在的,或是嗤之以鼻地认为那是缪谈。

  事实上,也说不清知与不知究竟哪一种让会人活得更开心。

  而不论罪是否会及魂魄,魂飞魄散就断了所有的可能,不复存在就无法赎罪、无法悔过、无法再有其他更多的可能。可是,确实有一类妖魔喜欢食用魂魄。

  有时也想问道的本质是什么,是否正应了那一句‘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’。

  万物皆在道之下,恶魔的残忍是以普通人类为参照物。大家实则都是一样,没有高低卑贱之分,这一句才是最残忍的真相。但谁让行壹还就是人类,所以偏心在所难免了。

  十二点半,下课铃声响了。

  行壹打开了手机一看,有了好几通未接来电,全都是林菲打来的,最后还有一封短信。大致意思是质问行壹为什么要将照片的事情透露出去,并且让行壹不要狡辩,那张照片她没有给美国的其他人看过,一定是行壹唆使警察来找她的麻烦。

  行壹压根没有给林菲回电的想法,如果请林菲提供破案线索也叫找麻烦的话,那按照她的理论来做事情,凶杀案的凶手都要拍手叫好了。

  爱德华的问话态度很可能并不温柔,那是他一贯的办事态度,对谁都是一样,但也没到恶声恶气逼供的程度。